湖北科技学院学校办公室“AB角”(工作补位)制度
(2014年3月10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实现工作无缝对接,为学校领导和广大师生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学校办公室决定在实行“AB角”(工作补位)制度。
第二条 “AB角”(工作补位)制度是指学校办公室每一工作岗位要有两人以上承担,分为A角和B角的工作制度。A角为本职工作岗位的主角,职责是做好本职工作,并对所做的工作承担主要责任。B角是A角的配角,职责是当A角临时外出或公务繁忙时,B角协助或配合A角做好相关工作,并对所做的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 AB角之间要经常进行交流和沟通,了解和熟悉彼此工作的要求和内容,外出前后及时作好工作衔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原则上保证AB两角至少有一人在岗,不能同期外出或休假,不得以各种理由出现工作业务间断或拒绝、推诿、扯皮等现象。
第四条 学校办公室主任外出期间,可以委托副主任代为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副主任之间互为“AB角”关系;保密办、秘书科科长互为“AB角”关系;校友办、综合科科长互为“AB角”关系;咸安校区行政事务协调中心主任、副主任互为“AB角”关系;信息科科长、科员互为“AB角”关系;秘书岗之间互为“AB角”关系;接待岗之间互为“AB角”关系。
第五条 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外出,应履行报备制度。外出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并通过即时通讯系统,协助B角处理相关业务工作。
第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学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