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推动学校“申硕”晋位、高水平特色发展的关键之年。学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国全省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内涵建设为主线,以“申硕”学科点建设为抓手,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为保障,深化改革、转型发展,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强化办学特色、提升办学核心竞争力,努力开创新时代学校高水平特色发展的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华诞。
一、加强党的建设,筑牢政治根基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学习宣讲;实化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成效,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计划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师生党员专题培训研修;以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扎实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主题活动等,引导师生员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校办公室、主体办、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团委、各党总支)
2. 切实加强政治领导。学习贯彻第二十六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提升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贯彻落实的科学性规范性,进一步完善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三责”“党政同责”;加强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的规范管理,开展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等专项督查,守好政治安全底线。(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主体办、纪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
3. 召开第二次党代会。选举新一届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规划部署学校今后几年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抓好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广泛宣传与学习贯彻,按照会议制定的实施路径,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上肩,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纪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各党总支)
4. 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素质建设和廉政建设,强化干部考核,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贯彻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要求,继续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稳步推进中层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有序开展空缺岗位领导干部聘任和处级干部届满考核;全面推进“履职尽责管理工程”,严格落实干部监督制度,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学校办公室、纪委)
5. 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大力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深化“强基固本”工程,配合第二次党代会做好基层组织换届工作,加强“双带头人”队伍建设,力争按师生总人数1%配齐党务工作人员,力争二级学院配齐1名专职组织员,完善支部书记激励机制;实化党建“双创”工程,开展“党建十面红旗”创建,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对标争先,进一步提升“一院一品”质量,打造一批“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强化“智慧组工”工程,上线湖科党建网,开通党建微信号,实现党员学习、管理、服务、考核等网络化、高效化。(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各党总支)
6.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制定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织密扎紧制度的笼子,启动校内二级单位巡察工作;紧盯学校重大工程、关键节点、关键岗位,强化风险防控和日常监督;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力追责问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结合申硕工作需要,推进干部作风整顿;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和纪检监察宣传“十进十建”等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主体办、纪委监察处)
7. 着力强化新时代学校统战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全国、全省高校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深化对全校统一战线成员的思想政治引领。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在党外知识分子中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展成就,深化统一多民族国情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做好学校统战信息采集、工作交流、党外代表人士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为统战工作有序开展奠定理论基础。(责任单位:党委统战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各党总支)
8. 加强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和离退休工作。全面加强校院两级教代会建设,筹备召开学校第四届“两代会”第一次会议,完成学校“两代会”换届工作;落实《湖北科技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加快推进群团改革,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在各类学生组织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认真落实离退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精心组织老同志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好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各项工作,确保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为。 (责任单位:工会、团委、学生工作部、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二、落实“三全育人”,建强“五个思政”
9. 筑牢思想政治阵地。召开学校宣传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深入学习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党的建设工作和学校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加强主题宣传报道和主流舆论引导,树立湖科品牌,展示湖科形象,展现湖科风采;严把“三坛(团)一堂”政治关,建立有效的审查管控机制。(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团委、外事办)
10. 做好学生思政工作。强化主题教育,组织实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主题宣传和教育活动,开展“五四”运动100周年纪念活动,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青年大学习”活动,深入推进“湖科青年学习青年习近平”活动,大力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育人途径,广泛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活动,深入实施第3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创新贫困生资助方式,推动助学立德,推进扶困与扶智、扶志的深度融合,实现由单纯的保障型经济资助向发展型范式转换;强化平台支撑,建设湖科思政网,开通学生工作微信公众号,实施“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质量提升工程,建好网络思政教育平台。(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校办公室、团委、学生工作部、信息中心)
11. 抓实教师思政工作。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着眼政治引领,修订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引进人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施办法》,明晰党委教师工作部的职能职责,不断完善教师思政的制度体系和落实机制;创新教师培训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教师思政的实效性;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素质评价的第一标准,积极教育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辅导员能力提升工程,推进辅导员队伍网格化管理,重点建设学生思政工作、征兵工作、资助工作、心理工作等团队。(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学工部、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12. 突出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指导地位。落实全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切实按照省级示范思想政治课教学理论基地标准建优建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坚持把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学校第一课,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构建全员、全课程的大思政教育体系,优化“思政课程”,强化“课程思政”,探索“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结合”的育人路径;启动名嘴、名师、名笔工程,力争建设一批高校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课、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积极推动思政课教学改革,改进课堂教学和授课方法进行以问题为导向的专题教学改革试点,切实提升教学效果。(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
13. 加强文明校园创建。组织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系列活动,奏响校园爱国主义教育主旋律,营造奋发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全力引导师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为爱国爱校、竞进奋发的生动实践;把握新时代新要求,积极开展第二十二届推普宣传周活动,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学校体委职能,开拓新时代体育强校建设新局面,为师生提供优质的体育公共产品服务。(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团委、体委、语委)
三、深化教育改革,推进内涵发展
14. 大力提升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召开全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全省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修订实施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着力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推进专业建设,对标教育部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重点推动工科专业和师范专业的建设,做实做细专业认证的各项准备工作;探索开展校内专业评估,根据国家社会需要和学校办学实际,动态调整专业结构;加强课程建设,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制定课堂教学质量标准;设置课堂教学质量奖,鼓励教师不断改进课堂教学方式方法;继续加大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力度,全面实现线上线下混合教学、课堂互动教学;强化实践教学,重点推进工科专业和师范专业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积极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实习实训基地;严控教学质量,科学制定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加强教学日常监督、过程监督,全面整顿教育教学秩序;加大教学监控结果运用力度,严把毕业出口关,从2019届毕业生开始,全面取消毕业“清考”。(责任单位:教务处、各教学院)
15. 着力夯实研究生教育基础。严格落实《湖北科技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完善研究生培养方案,理顺研究生招生、培养和管理的权属关系,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责任单位:研究生处、发展规划处)
16. 不断拓宽继续教育格局。规范函授站点、函授教学过程管理,扩大办学规模;办好全日制自考助学班;积极申报与实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项目;建设1-2个适应现代化培训教室,改善培训条件;着力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教师资格考试培训,抓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责任单位:继续教育学院)
17. 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筹建创新创业学院,整合资源积极申报国家级创新创业孵化器;把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课程纳入学校课程体系,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培养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建立“双师型”创新创业导师库;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科技学院学生第二课堂管理办法(试行)》,落实好第二课堂的保障工作,积极培育创新创业校园文化;加强创业指导与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大学生创业服务平台,做好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活动的培训指导。(责任单位:招生就业处、团委、教务处、发展规划处)
四、聚焦“申硕”攻坚,力求“多点突破”
18. 完善新一轮“申硕”工作方案。强化“申硕”工作领导,按照各“申硕”学科点建设方案,落实各学科点建设的任务和要求;核查前期“申硕”任务的完成情况,充分论证各项任务指标的真实性、逻辑性、关联性和可行性,科学制定更加全面的任务清单。(责任单位:研究生处、发展规划处)
19. 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宣传和落实学校人才政策,坚持“引”“育”并举,全年引进和培育博士不少于40名;做好人才服务工作,优化工作环境,改善工作条件,落实协议待遇,让人才在校工作安心,生活暖心;坚持人才“以用为本”,规范高层次人才考核,在基本工作量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协议对各类人才进行考核,促进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建立和完善学校“人才信息库”,规范人才动态管理,为学校申硕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
20. 加强学科建设。以“一流学科”建设为目标,探索启动学科优化重组;进一步凝练学科建设方向,着力推进药学、能源动力、教育、电子信息(工科)、临床医学5个硕士学位建设点建设;持续加强药学、核科学与技术2个省级重点(特色)学科和临床医学、教育学2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的建设;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紧推进校地一流学科共建,办好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智能机电)、临床医学、药学3个市校共建学科;建优建强“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湖北省重点实验室”“辐射化学与功能材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材料辐射改性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湖北省电机与控制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责任单位:研究生处、科研处、科技产业管理处)
21. 加强科研工作。完善科研奖励政策,落实学校《科研发展“十三五”规划》《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和《科研经费任务考核试行办法》,分类分层制定实施科研刚性计划,确保全年各类指标分别增长20%。其中,国家级项目力争突破10项、省部级项目不低于30项,成果登记、评价达到5项,省部级以上成果奖不低于2项,SCI收录论文不低于160篇,科研到账经费达到2100万元。(责任单位:科研处、科协、各科研单位、各教学院)
五、围绕服务地方,做实“五件大事”
22. 培养地方紧缺人才。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项目,确保定向录取学生达到350人;积极争取招生计划,力争专科招生总计划数达到470个;聚焦产业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构建多样化、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模式,力争输送数量更多、能力更强的应用技术型人才,确保毕业生就业率增长1个百分点。(责任单位:招生就业处、继续教育学院、各教学院)
23. 研发产业关键技术。坚持以产业研究院建设为突破口,重点建好“芳香植物湖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智能机电产业湖北省级技术研究院”等平台,深化产教融合、加快协同创新,力争为每个县市区解决1-2个技术需求问题;加强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咸宁)基地的建设,努力推进成果转化;加强各级各类平台的申报和建设,为科技创新和服务地方搭建平台。(责任单位:科技产业管理处)
24. 传承创新地方文化。加强对咸宁本土文化的发掘、整理和研究,整合资源、调配力量,确立和申报一批省级及其以上研究课题,力争为城市形象的提升和文化产业兴盛注入新活力。(责任单位:咸宁研究院、鄂南文化研究中心)
25. 做实各类社会服务。项目化推进“湖北科技学院服务地方行动计划”。大力推进“百名博士进企业”“百名高管上讲堂”工作,常态化开展“送医送药”“送健康送文化”“送教送温暖”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不断加大精准扶贫、教育扶贫力度,推动服务地方活动常态化。(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机关党总支、人事处、教务处、科技产业管理处、马克思主义学院、附属二医院、各教学院)
26. 跟进两个建设项目。紧密对接梓山湖新城建设需求,持续跟进“梓山湖医院”项目和“附属中小学”项目,全力推动项目的落地、建设和接管工作。(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学校办公室、财务处、相关教学院、附属二医院)
六、拓宽办学视野,抓好“三项工作”
27. 抓牢外事外教工作。完成青年教师出国访学、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和外教聘任工作,加强有关项目的运行和管理。(责任单位:外事办、国际学院、各教学院)
28. 抓好合作办学工作。加强学校中德、中英项目管理,选拔教师赴海外合作高校访学,推动与德合作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推进与美国国际科技大学等国外高校的项目合作;落实国际学分互认和学历认证工作;完成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责任单位:外事办、国际学院)
29. 抓稳留学生工作。继续配合“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完成留学生招生计划;加强留学生入学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规范留学生管理;加大留学生教师队伍自身建设力度,强化教师队伍的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责任单位:外事办、国际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工作部)
七、推进依法治校,完善管理机制
30. 健全多元参与的治理体系。以习近平总书记三个“一以贯之”统领学校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推进落实“十三五”规划;不断完善以学校章程为统领的依法办学、依规治教现代大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学校办公室、工会)
31. 持续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核定编制与岗位设置,启动第二轮“三定一聘”工作;加强编外用工管理,试行编外人员“定岗定责”工作;加强绩效管理,完善基本工作量考核制度,实现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严明工作纪律,推行网上考勤和常态化督查工作,促进各级职能部门作风进一步转变,提升工作效能。(责任单位:人事处、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发展规划处、后勤处)
32. 规范教学与科研管理。突出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在教师和管理队伍中,遴选经验丰富、专业扎实的工作人员,充实到教学指导委员会;扎实开展教学及管理的决策研究和评估咨询工作,引领实现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统筹,探索科研经费使用“包干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建立健全重点学科、重点平台和重点项目的评价机制,完善科研与服务地方相结合的绩效评价体系。(责任单位:教务处、人事处、研究生处、科研处、科技产业处、各教学院)
33. 强化招生与就业服务。申报并试行临床医学类专业一本招生;做好招生计划编制工作,扩大大类招生专业,推动大类培养;加强招生宣传,建立区位招生宣传责任制,发挥生源基地效用;落实2019年招生宣传月工作;实施招生、培养、就业等联动的专业改造机制,动态调整专业;多方位联合,盘活校园招聘活动,进一步开拓全国就业市场;加快就业指导队伍的建设,提升就业指导与服务水平;做好就业管理,落实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和帮扶工作。(责任单位:招生就业处、各教学院)
34. 推进职能部门“放管服”改革。深化基本保障机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与审计监督,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简化国有资产、财务、人事办事手续,优化办事流程,加强咸安校区管理服务,规划和设置咸安校区派出机构,引导图书馆发挥服务育人、环境育人职能,支持学报持续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健全服务校友会、基金会运作的工作机制,继续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加强对附属二医院体制机制改革的指导,不断提高学校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计处、校友工作处、学校编辑部、图书馆、档案馆、附属二医院)
八、聚集办学资源,不断改善民生
35. 竭力增加办学收入。积极争取省财政和地方政府支持,不断加强各类资金的筹措力度,确保学校全年总体收入到达5.4亿元。其中,校企合作经费达到4000万元,社会捐赠资金达到1500万元,继续教育、“国培”、“省培”纯收入达到1000万元,资产公司净利润达到100万元,附属二医院医疗收入增长不低于30%。(责任单位:财务处、科技产业处、校友工作处、继续教育学院、资产经营公司、附属二医院)
36. 加强校园基本建设。加快推进“工程实验实训中心”大楼主体工程建设;做好咸安校区道路维修工程;按时完成“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点”的软硬件建设任务;启动学校体育馆和综合训练馆前期规划、立项、报批工作;协调推进“智慧校园”“园林式校园”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基建处、研究生处、后勤处、信息中心)
37. 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加大校地共建、校警共建、家校共建力度,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系统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安全宣传与教育,强化“校园贷”、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的防范力度,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升级改造学校监控、消防设施,完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校园维稳信息研判,做好特殊时期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问责机制。(责任单位:学校综治办成员单位)
38.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执行《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的决定》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实在编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参保工作;健全完善“困、病”教职工档案,加大帮扶力度;提升后勤服务质量,实现维修标准定额化、膳食环卫市场化、水电管理智能化、公寓宿舍标准化,更好满足师生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责任单位:人事处、财务处、后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