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学校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增强内生发展动能的攻坚之年,是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和审核评估成果的关键之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推进之年。学校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科建设为统领,以深化学校综合改革为抓手,坚持内涵式发展,凸显应用型办学特色,开创新时代学校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阐释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两级中心组、党校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抓好思想引领和理论武装。(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团委、各党总支)
2.开好第二次党代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总结第一次党代会以来的成绩和经验,准确把握学校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和历史方位,明确未来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指导,抓好会议精神的广泛宣传与学习贯彻,按照第二次党代会制定的实施路径,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各党总支)
3.接受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大起底、大检查。树牢“四个意识”,提高巡视整改政治站位,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得到彻底根治;认真组织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相关材料;对标检查反馈意见和要求,全面落实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思想引领、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处、党委组织部、国资处、基建处、后勤处等)
4.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素质建设,持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切实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拓宽选任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狠抓干部监督,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和核实;实施“青年干部成长工程”,完成科级干部选配;做好干部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学校办公室)
5.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党建质量年的各项部署,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实施党建工作“对标争先”计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创新基层党建活动,倡导“一院一品”,打造4~5个校级党建品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以问题、问效、问责为导向的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开展2018年度学校、院、支部、党员四级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推进学校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行教学院党政主职“交叉任职”,继续推进教学院党政主职“一肩挑”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试点学院党政主职“一肩挑”监督考评机制、工作激励保障和调整机制;按“调控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原则,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学校党建网建设,完成党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召开学校基层党建工作会。(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各党总支)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会议、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会议和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健全压力层层传导机制,落实“一岗双责”;召开学校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制定《关于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办法》,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改进作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深化标本兼治,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完善纪检监察“三转”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主体办、纪委监察处)
7.扎实推进新时代学校统战工作。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团结引导和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政治引领主题教育活动,在党外知识分子中围绕“跟党迈进新时代,同心共筑中国梦”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凝聚共识,筑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推进民主党派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强知联会等统战工作载体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建言献策渠道和作用发挥机制;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单位:党委统战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各党总支)
8.健全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召开第三届“两代会”第四次会议;进一步深化共青团和学生会改革,实施《湖北科技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湖北科技学院学联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加大团学干部、学生骨干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学生自我管理的服务保障机制;提高离退休工作质量和水平,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营造和谐奋进的校园氛围。 (责任单位: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工会、团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
9.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导权、主动权;组织实施“湖北科技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强化对校内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控;实施“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质量提升工程,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建立全媒体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团委、网络管理中心)
10.深入实施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学习贯彻2018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聚焦根本任务,全面系统推进立德树人;学习贯彻全国、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发挥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方面工作的育人功能,挖掘育人要素,完善育人机制,优化评价激励,强化实施保障,构建“十大”育人体系,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召开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科研处、网络管理中心、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
11.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和队伍建设。落实党委书记思政课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围绕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教师授课水平和育人能力,召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经验交流会,努力打造有影响力的教学品牌;聘请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做好“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年”工作;加强辅导员选聘、培训、管理、考核等工作力度;落实专职辅导员职务职级“双线”晋升要求,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推进《湖北科技学院学生第二课堂管理办法(试行)》贯彻落实,完善由教务处、学工处和团委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实施第二期“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 (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
12.巩固文明校园创建成果。组织好市级文明单位申报验收工作,为创建省级文明校园夯实基础;创新普法教育方式方法,提升师生懂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依法依规治校的良好氛围;开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处、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13.整体推进应用型转型发展改革。进一步明确转型发展目标定位、分阶段目标、实施路径;建立健全引领转型发展的激励性、保障性措施;细化工作方案,建立责任清单和任务时间表;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学校与产业在结构、质量和水平等要素全方位的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对接;加快推进理工科等应用型专业的升级改造,推进新工科建设;召开转型发展工作推进会;做好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学校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科技产业管理处、各教学院、各科研单位)
14.全面提高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进一步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落实“学校、二级学院党政一把手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建立完善校、院两级党政领导定期研究教学工作的会议制度;启动校内所有专业的校内专业评估,完善专业预警方案和校内转专业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专业建设分等级建设机制;启动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调整和优化专业负责人、教研室负责人和实验室负责人的配备;完善师范类专业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和执行规定,研究并制定理工科、人文社科、艺术体育类等专业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与质量监控体系;进一步完善考试、毕业论文等教学环节的基本规范和质量标准;引导教师自觉开展“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加强教学研究,努力培育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改项目,积极申报国家教学成果奖,力争实现国家级奖励零的突破;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加强教学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各教学院)
15.培育创新创业教育品牌。加快体制机制改革,适时建立创新创业学院;加大创新创业教育公共课程建设力度;完善创新创业导师库建设;积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继续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和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组织参加2018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责任单位: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团委、职能技能培训中心)
16做好招生与就业工作。加强招生宣传,凸显学校“三师五群”品牌形象,建立优质生源基地;进一步扩大专业类招生试点,推动大类培养;建立高考综合改革协同工作机制;完成市政府“一村一大学生医生”招生计划,积极争取“一村一全科教师”招生计划;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推动专题讲座式课程改革;建立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工作,加大就业市场拓展,主动对接,试行分类招聘;进一步加强就业管理,落实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和帮扶工作。(责任单位:招生就业处、各教学院)
17做好继续教育工作。修订完善继续教育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继续推动成人教育线上学习方式改革;做大做强“国培”计划、“省培”计划项目;开办职业技术培训、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培训,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责任单位:继续教育学院、职能技能培训中心)
四、全力推进“双一流”建设,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
18.加强学科建设。落实《湖北科技学院一流学科建设方案》,强化学科管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的条件,补短板、强弱项,重点建设药学、核科学与技术学科,推进机电学科建设;继续加强临床医学、教育、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领域)3个专业学位点建设;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要求,提高导师入选门槛,督促导师申报课题和科研工作,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研究生处)
19.提升师资队伍水平。坚持以学科建设需要统筹高层次人才引进导向和布局,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激励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博士不少于30人;加大工科专业和部分新办专业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合理均衡配备专业师资队伍;按照《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制定学校《实施意见》,实施教师能力素质提高工程;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转型学院专任教师中,“双师双能型”教师比例达到30%,应用型专业“双师双能型”教师比例达到40%;加大青年人才培养力度,优化人才队伍的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提升科研创新能力。进一步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加强现有国家、省级科研平台的管理工作,加强校内各类平台建设;筹建“湖北省智能机电产业研究院”;加强现有科研团队建设,组建省级科技创新团队1个;推行科研经费任务目标考核工作,全年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到账经费不少于4000万元,国家级项目立项9项以上、省部级项目立项18项以上;进一步优化科研成果评价机制,加大对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奖励力度;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省部级成果奖励,力争所获项目居同类地方高校的前列;进一步加大技术开发和科研成果转化力度,确保专利申报量达250件以上;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建设地方标准2-3项。(责任单位:科研处、科技产业管理处、各教学院)
五、加深对外合作与交流,提高开放办学水平
21.加深对外合作与交流。加大来华留学生招生规模,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学校和专业,深化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大学的相关合作;组织实施2018年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项目;组织实施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和2019年省属高校青年项目的出国访学人员组织申报工作;确保中英、中德项目接受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合格评估;建立中外合作办学的教师评价与激励机制;加大中外合作项目的教科研力度;组织实施湖北省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继续加强和完善留学生管理的制度建设;做好2018级60名来华留学生新生录取相关工作及在校来华留学生的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外事办、国际学院)
22.扩大社会合作与服务。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咸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兄弟高校、科研院所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深度合作;继续推进“双百工程”,组织10名教师下企业;继续扎实推进对口精准扶贫;规范教育基金会管理,完善校、院两级校友工作体系,推进校友工作进程;实施教学院校友捐赠目标管理,力争完成全年接受捐赠1000万元的目标任务;继续加强附属第二医院的建设与管理,进一步扩大“咸宁经验”的社会影响力,实现年收入达6500万元的目标。(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机关党总支、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科研产业管理处、附属第二医院、各教学院)
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管理效能和办学活力
23. 推进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组织综合改革专项调研;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科学设置学校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教辅单位;以学科建设需要为导向,科学设置教学院;制订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落实干部能上能下的具体举措;启动职务职级两线运行试点工作;按照“小机关、大服务”要求,制订管理岗位配制标准;开展第二轮“三定一聘”工作;按照《湖北科技学院各级各类人员基本工作量考核办法》,实施岗位工作量考核;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规范后勤临时用工的管理;加快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进程,实行数字化人事管理。(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发展规划处、人事处、后勤处)
24.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以章程为统领的制度建设;简政放权,简化优化服务流程,精简和规范办事程序,推动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化党务、校务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国资处)
25.健全多元参与治理体系。健全以学校章程为统领的依法治理体制机制和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治理体系;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教代会、学代会等功能发挥机制,启动二级教代会运行情况检查与评估。 (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工会、科协、学生工作部、团委)
七、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发展支撑能力
26.加强财务运行管理与内部审计。进一步完善学校内控制度体系;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强化绩效管理,提高管理效益;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配合省审计厅做好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做好财务收支、基建工程、修缮工程、科研经费等各项内部审计;完成后勤并账审计。(责任单位:财务处、学校办公室、审计处、监察处)
27.加强资产管理。完善资产采购与管理等制度;实现资产管理信息化;再次全面实施资产清查,全面核查资产管理系统数据;进一步加大对房产的清理与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出租出借资产的管理;建设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实验室科学投入机制;启动实验室资源整合,启动工程实验实训中心大楼实验室功能设计;建设医学虚拟仿真实验平台、电子信息类虚拟仿真实验平台;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特别是重大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加强对日常办公耗材、印刷品、车辆租用的招标与日常监管;建设电子采购平台,启动电子采购;实施履约供应商的网上评价,引入淘汰机制;做好闲置资产经营和后勤社会化服务工作。(责任单位:监察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基建处、后勤处、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8.推进生态校园建设。完成五栋学生宿舍的建设;启动综合体育馆、动物实验中心前期准备工作;启动工程实训中心大楼前期建设工作,力争完成项目土方平整及基础工程施工;加强教学楼、实验楼、场馆、道路等日常维修维护,完成温泉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建设、咸安校区体育场改造、老干处门球场建设等工作;按照修旧如旧原则,启动咸安校区红楼修缮保护;充分利用市政府福利房清理的契机,落实好文苑小区、科苑小区及咸安校区等职工住房房产证办理工作;按照“湖北省高等学校生态园林式学校”评估专家建议,制定并实施温泉校区绿化建设方案;做好水电节能改造方案并逐步实施。(责任单位:基建处、后勤处)
29.加快智慧校园建设。推进微门户“湖科智慧校园”微信企业号建设、推广及运营工作;实施校园网主干链路拓扑架构优化工程;实施教学楼有线网络改造工程;启动二期无线校园网络建设项目;启动校园一卡通专网建设工程;启动公共共享数据中心、统一身份认证、数据清洗与整合平台、统一信息门户;组织应用系统大规模培训;加大信息安全建设力度,启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认证;进一步优化学校门户网站,开展二级单位网站建设评比。(责任单位:网络管理中心、学校办公室)
30.推进文化校园建设。健全学校图书情报管理委员会;加大文献资源建设力度,完善文献保障服务体系;认真做好档案工作规范管理“省一级”复查准备工作,全面提高档案和校史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学报办刊质量,树立开放式办刊理念,打造品牌栏目,持续扩大学校学术影响力;开设湖北科技学院“青年大讲堂”;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打造校园文化活动品牌。(责任单位:图书馆、档案馆、学报编辑部、团委、体委)
31.深化平安校园建设。落实安全稳定主体责任,建立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安全宣传与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完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增强综合处置能力,确保学校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学校综治办成员单位)